報載一名精神病患者斬死了年僅三四歲的幼童,六十一歲的父親也給斬至重傷。 這種新聞最令人看得不忍,尤其看著小孩子受苦受難受驚受痛然後才死去,更加叫人不忍。孩子幾乎是人類能守的最後一小塊伊甸,小孩還未受污染,總是睜著一雙好奇的大眼,揮舞著小手去探索這個世界。即使犯案的人是個精神病患者,也許他不能理智地清楚明白自己實際在做些甚麼,但社會還是無法原諒這種暴行。 |
然而既然精神病患者未必能盡然理智地明白自己的所作所為,把關的醫生和公共機關便更加責無旁貸了。疑凶在案發前早幾天才剛覆診,當時醫生還認為他沒有暴力傾向,讓他自行回到社區,豈料數日內便生慘劇。
事情這樣發生,少不免一輪指責,認為醫生失職,認為政府失職,為甚麼醫生竟然看不出精神病人有潛在危險,為甚麼不隔離他等等,倒是令人覺得醫生卻是難為了。精神病的病情、病徵,以至病人的狀態都不很穩定,有些時候病人條理分明,說話清楚,有時卻光怪陸離,甚麼事情也做得出來。除非很明顯很嚴重的病例,否則醫生要判斷病人有沒有暴力傾向,這暴力傾向會不會傷害別人,實在很難。人的情緒、想法不是用標準化的數字可以衡量的,由人到魔的界線原本是那麼模糊,尤其對於精神病患者來說,往往根本就沒法分辨現實和幻想,但有時候卻又會神智清楚得很。量度人原本便是一件難為的工作。
除非將尺度收緊從嚴,將羈留精神病人的標準提高。但這不是有違人權,有違社會讓精神病人康復、重新融入社會的理念嗎?這樣是不是進一步分化、標籤了精神病患者以至精神病康復者?
我不禁想起數十年前的Edward Gein來。看精神病患者犯的案子,在惻隱被害者之餘往往會對犯案的凶徒有種莫名的無處著力之感。好些精神病患者根本不知道自己在犯案,自己在做一些泯滅人性的事,而自覺給包圍在一種虛幻的正義之中。
我不認為那位讓疑凶回到社區的醫生十惡不赦,也不覺得政府是冷血無義。世界上的事情往往都是這樣,就像當年加拿大那位無辜枉死的青年,死在灰狗巴士的座位上,巴士就佇立在荒漠之中,呈現一種空洞的寂寥感。





